采购组织: |
台州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邀请加公开 |
标书 邮寄 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3505号 立马车业集团 徐昌杰13586061235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工业园区A3#楼 |
报名开始日期: |
2025-2-12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2-15 |
招标主导单位: |
台州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监督单位: |
经管 审计 财务 采购 |
招标地址: |
现场招标,请参标供应商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工业园区A3#楼星星光电会议室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指标及性能说明 |
交货地点和时间 |
数量 |
平板清洗设备 |
如清单 |
如清单 |
如清单 |
2 |
特别备注:以上需求数量、交货日期等属于星星科技预估之内容,实际、交货日期以星星科技后续下达的正式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星星科技采购数量或交货日期的变更而拒绝交货,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输费、吊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 投标人应对投标项目列明其所用物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3. 投标人所投项目所用材料或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4. 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全部项目的设计、图档、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含税等费用。
5. 投标货币:人民币。
6. 凡标有“★”的地方为关键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号的为比较重要的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被严重扣分,但不会导致废标。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法院列入失信企业,未被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领取招标文件模式:被邀请的投标人从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止投标人须领取招标文件,邮件方式发送。
2. 涉及需要现场调研或标的取样时,联系招标发起人线下处理。
3.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2月18日14时在通过星星科技现场报价,未参加,逾期视为弃标。
4. 星星科技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贾兵兵(技术清单及验收标准)、徐昌杰(商务)
邮箱: 贾兵兵 jiabingbing@first-panel.com
徐昌杰 xuchangjie@first-panel.com
电话:徐昌杰(13586061235)
▲ 保证金:
1. 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2. 保证金交付时间:*。
3. 若招标项目需要缴纳保证金,因财务到账需一至两天时间确认,请投标人尽早缴纳保证金,以免耽误您正常参标。
4. 未中标供应商,*
5.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
公司名称: 台州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海门支行
账号: 19955101040024862(CNY)
行号: 103345095514
6.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予退还保证金,且招标方有权保留取消中标资格或解决合同的权制。
(1) 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方不能按照我司要求交货包括:技术参数、配置、交期、品质等不能满足的;
(4) 中标方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扰乱正常招标秩序行为的;
(5) 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以提出附加条件不合理要求方式拒绝签署合同的。
7. 投标单位采取非正常手段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围标、串标,被公司列为不诚信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料三年,冻结前期末结货款申请3~6个月;影响招标项目质量和正常生产秩序的,经集团公司确认永久取消其投标资料,冻结前期末结货款申请6~12个月。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技术标书应包括:招标文件(附技术方案);
(1) (仅供参考,不是必要条件)。商务标书应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文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的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承诺函;报价单
(2) 投标保证承诺函;
(3) 授权书;
(4) 投标报价单;
(5) 其它(自行编写,不限以上内容);
3. 本项目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以及为本项目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他因履行本合同所生的各项成本与费用;唯本项目总价不包括甲方应按照有关法令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
4. 乙方提供之报价单确认上述报价为乙方现场实地查看、确认所有废旧物品后的报价。
5.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方在平台上所有输入价格、附件等信息均作为投标方正式的要约,受双方合同约束。
6. 投标文件的每份表格和文件均盖齐缝章,修改处应加盖公章。
7.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8.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发送和投标文件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投标文件未严格按照我司提供的格式填写,存在有任何增减或修改;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的;
(4) 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 投标报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
(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7) 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1. 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书(技术标书与商务标书)分别进行评审,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的投标人。
2. 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条款。
3. 技术评议办法:商务+技术综合评价 。
4. 商务评议办法:共三轮报价,合理最低价中标 。
1. 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星星科技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 合同的订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承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订单》作为一份简易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可行使同等权利与义务。
3. 合同的履行: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4. 交货方式:自担费用交付至【台州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运输方式:自担费用交付至台州星星光电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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